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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下达2018年第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转贷额度

来源:科室 作者:预算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分享到: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额度的通知》(内财预〔2018〕836号)有关要求,2018年7月,兴安盟财政局下达全盟各旗县市2018年第三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转贷额度。此次下达的置换债券均为再融资债券,期限结构为5年期一般债券。按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再融资债券必须严格用于偿还2018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严禁将相关债券资金用于任何其他支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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