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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下达科右前旗民族乡补助经费

来源:科室 作者:预算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分享到:

  为进一步增强民族乡发展保障能力,确保自治区对民族乡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全区民族乡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预〔2018〕849号),在原民族乡100万元/个/年的补助基础上,2018年起,对每个民族乡每年新增补助100万元,即达到200万元/个/年。2018年7月,兴安盟财政局下达科右前旗满族屯满族乡新增民族乡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民族乡传承民族语言和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发展民族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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