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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加快下达2019年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来源:科室 作者:公共投资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分享到:

  兴安盟财政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内财投〔2018〕1921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8〕69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8〕1591号),现下达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350万元,专项用于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准确把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导向、政策导向和产业导向,从而明确兴安盟与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战略对接、区域对接与产业对接的重点方向,也是兴安盟借助东北振兴加快自身发展的重要思想前提,作为财政部门更应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为振兴东北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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