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盟财政局全力抓支出进度,落实好绩效管理与监督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5日 分享到:

  筹集、拨付和监管财政扶贫资金是财政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扶贫资金监管更是各级财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难点”与“热点”,为了切实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特别是全面加强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目标跟踪问效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如下工作做法:

  一、全力抓支出进度,落实好绩效管理

  一是指导各旗县市简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核、拨付等程序,完善制度管理,抓住“扶贫项目库不完善”这一主要矛盾,攻坚克难,压实资金支出责任,继续实行扶贫资金通报制度。二是加快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支付进度,积极主动对接,及时研究扶贫项目资金调整事项。根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资金与年初计划数存在缺口的情况,要及时梳理清楚汇总,提请扶贫领导开发小组会议研究,尽快根据会议纪要进行调整。积极配合扶贫办进一步加强监管考核力度,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的指挥棒,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三是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在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同时,建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有利于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攻坚举措落到实处。针对目前扶贫项目资金外部监督不足、对效果重视不够、解决低效无效的办法不多等,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实行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

  二、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切实担负起扶贫资金的监管责任,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指导督促旗县(市)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各旗县(市)财政承担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对扶贫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盟扶贫办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全市扶贫项目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压实财政部门资金保障监管责任。二是切实做好脱贫攻坚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盟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扶贫资金闲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促进财政扶贫资金政策落实,结合历次国家、自治区和本级各类巡视、巡查、审计、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扶贫问题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哪些问题销号了,哪些问题还未销号,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改完成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路兴安盟财政局 电话: 0482-8234521 传真: 0482-823452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2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