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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下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分享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自治区部分农牧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891号)文件精神,我盟下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5,010.00万元。其中:禁牧1,660.80万亩,补助资金19,802.60万元;草畜平衡1,310.20万亩,补助资金5,207.40万元。

  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其政策目标是"两保一促进",即"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政策主要内容:一是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内政办发[2013]29号)要求,继续开展草原生态补奖配套(牧民转移安置)工作。补助区域为草原生态脆弱区,补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草原补奖区、禁牧区和享受农牧民补助奖励农牧户,不能重复享受转移安置补助。同时可以整合用于农村牧区厕所改造及牧民转移安置后续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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