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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

来源:科室 作者:法制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分享到:

  根据兴安盟司法局关于转发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我局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摸清了执法人员底数,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清理认证。局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指定兴安盟财政局法制科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派专人负责清理认证工作,要严格按照兴安盟司法局的要求和规定时间清理认证,并及时上报兴安盟司法局。二是执法岗位人员填报,法制科审查认证。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执法岗位人员填报行政执法人员审核认证表,法制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填报信息的合法性,确保各项信息数据准确无误。三是认真开展清理认证工作。此次机构改革兴安盟财政局虽然机构设置、人员变动较大,但行政执法主体未发生变动,大部分持有执法证人员仍在执法岗位工作,有部分没有执法证人员到执法岗位工作,需要申领执法证。经过梳理,无变动行政执法人员40人,需要清理的行政执法人员4人,新调任执法岗位需要申领执法证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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