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旅游节庆 规划项目)的通知》(内财科【2019】1054号),现下达2019年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280万元,一是用于阿尔山市中国旅游日内蒙古分会场活动暨阿尔山兴安杜鹃节150万元、二是用于盟本级乡村旅游发展暨旅游产业扶贫规划100万元、三是用于盟本级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分赛30万元。
会同本级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行【2012】2110号),做好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