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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下达2019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来源:科室 作者:资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分享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内财资[2019]1389号),现下达2019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109万元。

  要求各旗县市财政局切实用好管好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随意调整。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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