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内财资[2019]1395号),现下达2019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指标150万元。
要求各旗县市财政局切实用好管好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随意调整。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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