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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份兴安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科室 作者:国库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分享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社会发展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在盟委、行署领导下,兴安盟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局。在突如其来“新冠疫情”的冲击面前,2020年1-2月保持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开端。

  一、全盟财政收入

  全盟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1.3亿元,同比增加5.2亿元,增长32.4%。其中:上划中央税收8.3亿元,同比增加0.8亿元,增长11%;上划自治区税收9847万元,同比增加1097万元,增长12.5%。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9亿元,同比增加4.3亿元,增长55.9%,拉动全区(-2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9%的增幅。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完成4.4亿元,同比增加1160万元,增长2.7%;非税收入完成7.6亿元,同比增加4.1亿元,增长121.1%。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剔除社保基金收入)累计完成7,316万元,同比减少3335万元,下降31.3%。

  二、全盟财政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5.2亿元,同比减少2.6亿元,下降6.8%。其中,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7.6万元,同比增长1.1%;八项支出累计完成 22.8万元,同比增长9.2%。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社保基金支出)累计完成7776万元,同比减少2.8亿元,下降78.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526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的67.8%。

  三、财政收支的基本特点

  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税收收入影响暂未明显显现。疫情防控、“三保”支出等财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一)多项因素影响主要税种增收,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过半,入地方库税收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全盟全口径税收收入(含上划中央和自治区)完成13.7亿元,同比增长8.3%。受“新冠疫情”影响,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全口径)、企业所得税(全口径)、个人所得税(全口径)改变高增长预期,维持小幅增长,分别同比增长9.6%、13.4%、5.4%。主要受经济和行业形势带动增收的税种有,增值税(全口径)完成4.2亿元,同比增长9.6%,增值税增收较大的企业有红云红河烟草公司、内蒙古烟草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081万元,同比增长57.5%。受税收政策带动增收的税种有,资源税(全口径)完成2522万元,同比增长61.5%,增长原因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9〕73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由9%提高10%,调整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受上年结转影响减收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9083万元,同比下降21.9%,本年度为科右前旗与科右中旗企业缓缴上年度耕地占用税,不具可比性。

  (二)旗县级财政收入呈现“四增二减”态势。1-2月,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4亿元,同比增长65.5%。增收的旗县有,科右前旗累计完成1亿元,同比增长120.8%,主要为缓缴上年耕地占用税;扎赉特旗累计完成5.4亿元,同比增长82%,受非税收入5.2亿元带动大幅增收,并未受上年一次性耕地占用税收波动影响;乌兰浩特累计完成2.6亿元,同比增长108.4%,受非税收入带动增收,其中含有企业捐赠建白鹿小学收入5000万元;科右中旗累计完成8721万元,同比增长70%,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罚没收入增长带动增收。减收的旗县有,突泉县累计完成4718万元,同比下降51.3%,原因为上年有较大数额非税入库,本年无此项收入;阿尔山累计完成310万元,同比下降74.3%,阿尔山地区主要以旅游业为支撑带动地区整体行业发展,按上年同期预计,阿尔山春节期间旅游业应有较高收入,受“新冠疫情”影响,2月份收入同比下降。

  (三)传统优势行业发挥支柱作用,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税降税翘尾政策影响多数行业出现减收。1-2月份,制造业、电力、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六大重点行业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2.6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收入92%,合计同比增长8%。六大行业受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拉动整体小幅增长。其中,受新冠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与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影响,批发和零售业同比下降41.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16%;金融业同比下降16.6%;房地产业同比下降31.3%。制造业与建筑业两大行业发挥支柱产业优势,缓缴上年税收,合计同比增长53.3%。拉动整体行业不受“新冠疫情”停工影响。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呈现负增长,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值(0.06)小于0.5,对土地依赖程度不高。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31.3%。分项看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反映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226万元,盟本级无此项收入,均为旗县级收入。分地区看增收的地区有,科右中旗完成1680万元,同比增长210%;扎赉特旗完成4154万元,同比增长227.3%。减收的地区有科右前旗,完成1482万元,同比下降60.7%。各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增减均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增减这一主导因素影响。乌兰浩特、突泉县与阿尔山截至本月未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棚户区改造减少、保障房供应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难有突破,从目前数据显示,对土地财政依赖程度不高。

  (五)财政支出小幅回落,疫情防控、“三保”支出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减少2.6亿元,下降6.8%。1-2月,除了疫情防控和基本的支出安排之外,有很多的支出实际上没有开支,所以总体支出小幅回落。各级财政部门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和民生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八项支出”保持较高比重,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3%和64.6%。支出增幅较大的项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8.8亿元,同比增长131.8%;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9亿元,同比增长3.5%。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战,公共卫生支出同比增长4倍。

  四、做好预算执行工作需要落实的事项

  (一)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好各旗县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和“三保”经费。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

  (二)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继续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证重点在建项目完成续建工作;抓好现有PPP项目的融资工作,促进项目稳步推进;切实做好政府隐性债务、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的化解工作;足额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配套资金,推动涉农涉牧资金从预算编制环节整合,支持我盟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在收入方面:积极培植涵养财源税源,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会同征管部门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旗县市收入情况的监控与督导。全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财力性补助,增强财政保障水平。

  在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事项;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确保财政支出完成序时进度并稳步增长;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严控新增借款,加强回收消化工作;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强化库款信息监控,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切实防范潜在支付风险。

  (四)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对上争取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与上移,提高自治区对我盟教育、社保、医疗等专项转移支付的补助比例;做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改革基础性工作,确保2020年业务系统顺利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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