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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坚持” 建立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

来源:科室 作者:预算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分享到:

  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探索现代财政管理机制的创新举措。2021年中央将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兴安盟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财政直达资金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直达机制快速有效落地实施,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坚持优化直达资金分配,确保按时下达。压实盟旗两级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要求,在自治区下达直达资金当天,盟旗两级财政部门全部完成指标系统接收工作,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完成系统同步录入,确保财政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市县基层,最快速度形成实物量支出。同时,优化库款调度方式,提前梳理预算分配方案,确保库款到位后立即能分解下达到旗县市,避免库款资金等分配方案的现象,确保资金快速下达。

  ——坚持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确保惠企利民。要求各旗县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直达资金范围,科学合理分配和安排使用直达资金,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加大惠企利民资金投入力度,在后续直达资金的预算分解和项目确定上,重点向惠企利民的项目倾斜和支持。

  ——坚持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各旗县市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及时跟踪各旗县市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发放全过程,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促进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

  下一步,兴安盟财政局在总结上年做法的基础上,将继续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高标准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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