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010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减少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410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减少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同比减少68万元,减少4.08%;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减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