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2017年,乌兰浩特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2万元(无公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52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增加预算;乌兰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诞生地,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1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