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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盟财政年鉴 (2017年)》编写方案的通知

来源:盟财政局 作者: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分享到:

  兴财〔2018〕10号

  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印发《兴安盟财政年鉴

  (2017年)》编写方案的通知

  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旗县市财政局:

  《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年卷编写方案,已经盟财政局编辑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明确专人撰写稿件和提供资料。

  稿件报送时间:2017年5月31日前,盟财政局机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旗县市财政局报送纸质、电子版稿件各一份(盟农业开发办公室于8月31日前)。

  稿件报送程序:局机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纸质稿件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本科室、单位的局领导审阅签字,旗县市财政局的纸质稿件由各旗县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审阅签字(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和旗县市财政局加盖公章),同电子文档交送盟财政科学研究所(年鉴编辑部),未经审阅签字的稿件,盟财政科学研究所(年鉴编辑部)不予接受。

  联系人:王俊山,联系电话:8234525;

  地址:盟财政局办公大楼九层903房间。

                                               2018年3月27日

 

  

《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年)》编写方案

  《兴安盟财政年鉴》是地方财政综合性年鉴,由兴安盟财政局主办,盟财政局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副调研员田傧任主编。《兴安盟财政年鉴》自2011年创刊,已连续编印6卷。几年来,在盟财政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供稿单位(局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旗县市财政局)和编纂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兴安盟财政年鉴》以翔实的内容,可靠的资料,真实的数据,全面系统地记载了2011~2016年度全盟财政工作情况及改革发展的进程,记述了兴安盟财政工作大事、要事、新事、特事和主要成就、工作亮点,为今后编修财政史志积累了详实资料;在宣传兴安盟财政,弘扬改革主旋律,提高财政知名度,促进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全盟财政信息资料的连续和系统完整,实现志书编修与年鉴编纂工作的对接,集中反映2017年全盟财政工作业绩,按照盟财政局党组编纂《兴安盟财政年鉴》工作要求,兴安盟财政年鉴编纂委员会制定《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编写工作方案。

  一、编纂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盟委、行署财政工作决策部署,实事求是、存真求实、继承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对历史负责,全面、准确地记述兴安盟2017年财政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反映财政改革工作的新情况、新成就与新特点,为全盟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全面的年度财政工作情况资料,为推动现代财政服务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二、编纂原则

  2017年卷《兴安盟财政年鉴》要在保持基本资料连续反映的同时,准确把握2017年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系统地反映财政改革工作的新变化、新进展、新问题和新情况,使《兴安盟财政年鉴》成为各级领导及广大读者了解财政事业建设的重要信息源,成为决策参考、财政科研资料和财情读本。

  三、年鉴时限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盟财政工作事实。

  四、组稿范围

  兴安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局。

  五、框架结构

  《兴安盟财政年鉴》遵循地方志的编写原则,采用栏目化、条目体形式编写。框架结构以年为整体,部类为单元,每部类由分目和条目组成,类目之下设分目,分目之下设条目,由年鉴总编辑设定,报送编辑委员会和主编审阅同意后实施编写。

  (一)条目写作体例。年鉴主体内容实行条目化设计,由标题、主文、撰稿人三部分组成。以条目式记述实体,各条目具有相对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条目标题要简洁、鲜明、准确。

  1、写作格式:年鉴文稿的基本表现形式为条目,分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两大类。条目标题应准确反映内容,文题相符,简洁明了。条目字数2000字左右。

  2、写作体裁:年鉴条目采用记叙体和说明体,开门见山,直陈其事,不用导语、结语,述而不评,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用词恰如其分,造句符合规范,语义准确明白,力求鲜明生动,避免僵硬干涩。

  3、内容层次:各分目下均设有条目,用以记载本科室、本单位综合性、宏观性的基本资料。要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抓住特点,突出重点,避免一般化。条目中有段落层次的,应标注层次标题(段题),以提示内容主题。反映主题的内容要素须齐备,避免内容单薄和信息残缺。

  4、条目文体:采用规范的语文体和记述体,要求简明扼要、文风朴实、要素基本齐全(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等)。条目选题从财政部门实际出发,对年度内发生的财政事件,除特殊情况外,如实收录。突出年度财政工作大事条目题材的新颖性。抓住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选题立目,以“大事不漏,小事不收”为原则,做到为“大事”立目,为“新事”立目,为“特事”立目,为“热门话题”立目,为“经验教训”立目,突出年度特色、地域特色和财政部门特色,使年鉴信息真正具有实用价值、鉴戒价值和史料价值。对年度内发生的财政事件,除保密情况外,如实收录。

  (二)卷首和正文。《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总体框架由卷首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在保持基本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2016年兴安盟地区财政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充实,以便更好地反映全盟财政事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突出兴安盟财政特色,增加信息量,增强可读性,增进实用性。

  1、卷首部分。卷首由《兴安盟财政年鉴》编辑委员会名单、编辑联络员名单、编辑说明、全盟财政工作图片和目录五个部分组成。

  2、正文部分(类目)。正文由十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财经文献

  第二部分:财政经济工作会议

  第三部分:财政管理

  第四部分:财税工作

  第五部分:财政收支统计资料

  第六部分:财税法规

  第七部分:财政工作大事记

  第八部分:财政机构与人员

  第九部分:党组织建设

  第十部分:共青团组织建设

  第十一部分:财政文选

  第十二部分:荣誉

  第十三部分:附录

  六、编写分工

  (一)卷首

  1、《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编辑委员会名单。(由年鉴总编辑按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名单编录)

  2、《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编辑联络员名单。(由年鉴总编辑按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局指定的人员编录)

  3、编辑说明。(由年鉴总编辑编写)

  4、全盟财政工作图片。(由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提供反映盟本级财政工作成绩电子版图片,各旗县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反映本地区财政建设新风貌的电子版图片,年鉴总编辑对图片进行选择整理编录)

  5、目录。(由年鉴总编辑编列)

  (二)正文

  正文共计设置13个部分(类目)、55个分目编辑,条目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取舍设定。包括:

  第一部分  财经文献。财经文献类目下设置“特载”1个分目,条目根据2017年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文件名称设置。主要收录2017年度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计公报、全盟财政工作要点、财政预决算报告。(盟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提供电子版文档,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第二部分 财政经济工作会议。 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类目下设置“领导专题讲话”1个分目,条目根据领导讲话题目设置。主要收录2017年度盟委、盟行政公署主要领导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盟领导、盟财政局领导在全盟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盟财政局领导在专题工作或活动会议上的讲话。(盟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提供电子版文档,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第三部分 财政管理。财政管理类目下设置“兴安盟委文件”“兴安盟委办公室文件”,“兴安盟行政公暑文件”“兴安盟行政公暑办公室文件”,“兴安盟财政局党组文件”“兴安盟财政局文件”“兴安盟财政局办公室文件”“兴安盟财政局机关业务科室文件”“兴安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文件”9个分目。

  1、兴安盟委文件、兴安盟委办公室、兴安盟行政公暑文件、兴安盟行政公暑办公室文件4个分目下的条目根据科室、单位提供的文件名称设置。主要收录2017年印发的财政管理工作文件。涉及财政行政、业务管理方面的文件(包括方案、规定、制度、办法、实施意见)由盟财政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电子版文档,没有电子版的由指定的年鉴通讯员根据纸质文件打印或复制成电子版,在2017年5月31日交送盟财政科学研究所(年鉴编辑部),由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2、兴安盟财政局党组文件、兴安盟财政局文件、兴安盟财政局办公室文件、兴安盟财政局机关业务科室文件、兴安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文件5个分目下的条目根据科室、单位提供的文件名称设置。主要收录2017年印发的关于方案、规定、制度、办法、实施意见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涉及财政行政、财政业务管理方面的文件由相关行政科室、业务科室提供电子版文档,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第四部分  财税工作。财税工作类目下设置“兴安盟财政税务工作综述”“兴安盟财政分项工作概况”“兴安盟本级财政事业工作概况”“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工作概况”4个分目25个条目,其中:

  1、兴安盟财政税务工作综述。兴安盟财政税务工作综述分目下设置3个条目:

  (1) “全盟财政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

  (2) “全盟国税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提供)。

  (3) “全盟地税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提供)。

  2、兴安盟财政分项工作概况。兴安盟财政分项工作概况分目下设置25个条目:

  (1) “财政政务工作 ”条目  (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

  (2) “人事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

  (3) “财政综合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综合科编写)

  (4) “预算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预算科编写)

  (5) “国库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国库科编写)

  (6)“会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会计科编写)

  (7) “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编写)

  (8)“法制税政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编写)

  (9)“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条目  (盟国有资产管理局编写)

  (1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条目   (盟政府采购管理科编写)

  (11)“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编写)

  (12)“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条目  (驻盟财政局纪检组编写)

  (13)“行政政法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编写)

  (14)“教育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教育科编写)

  (15)“科技文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科技文化科编写)

  (16)“经济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编写)

  (17)“经济贸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经济贸易科编写)

  (18)“农牧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农牧业科编写)

  (19)“社会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编写

  (20)“公共投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公共投资科编写)

  (21) “涉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涉外科编写)

  (22)“地方金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地方金融科编写)

  (23)“工交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编写)

  (24)“农业开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编写)(25)“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基层科编写)

  3、兴安盟本级财政事业工作概况。兴安盟本级财政事业工作概况分目下设置10个条目:

  (1)“财政科研与财政宣传工作 ”条目  (盟财政科学研究所编写)

  (2)“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条目 (盟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写)

  (3) “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条目  (盟财政信息中心编写)

  (4)“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条目  (盟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编写)

  (5)“财政资金拨付工作”条目 (盟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编写)

  (6)“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目  (盟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编写)

  (7)“财政预算编审工作”条目  (盟财政预算编审中心编写)

  (8)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条目   (盟财政监督所编写)

  (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条目    (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编写)(10)“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工作”条目   (盟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编写)

  4、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工作概况。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工作概况分目下设置6个条目:

  (1)“科尔沁右翼前旗财政工作概况”条目  (科右前旗财政局编写)

  (2)“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工作概述 ”条目 (科右中旗财政局编写)

  (3)“扎赉特旗财政工作概述况 ”条目  (扎赉特旗财政局编写编写

  (4)“突泉县财政 工作概况”条目  (突泉县财政局编写)

  (5)“乌兰浩特市财政工作概况”条目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编写)

  (6)“阿尔山市财政工作概况 ”条目   (阿尔山市财政局编写)

  第五部分  财政收支统计资料。财政收支统计资料类目下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政府性基金收支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预算资金资产负债表”“债务余额情况表”“乡镇财政基本情况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盟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旗县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基本数字表”“预算执行分析”“财政税收收入分析”“政府非税收入分析”共13个分目。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政府性基金收支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预算资金资产负债表、债务余额情况表、乡镇财政基本情况表、盟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旗县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基本数字表9个分目下的条目根据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收支总决算中各项收支决算明细表设置。(盟财政局国库科提供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决算数据表,年鉴总编辑编录)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分目下设置“2017年度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表”1个条目。(年鉴总编辑按照兴安盟统计局2017年统计手册中数字编录)

  3、预算执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分目下设置“2017年度全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1个条目。(盟财政局国库科编写)

  4、财政税收收入分析。财政税收收入分析分目下设置“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税收收入情况分析”1个条目。(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编写)

  5、政府非税收入分析。政府非税收入分析分目下设置“2017年度兴安盟政府非税收缴执行情况分析”1个条目。(盟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编写)

  第六部分  财政法规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类目下设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件”4个分目,每个分目下的条目按法规文件名称设置并编录。主要收录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党委、政府、财政厅颁布的财经方面的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包括:

  1、财政干部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办公室提供电子版文档)

  2、财政干部培训法规类。(盟财政干部教育中心提供电子版文档)

  3、综合财政法规类。(盟财政局综合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4、税收征管法规类。(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5、预算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预算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6、国库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国库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7、行政事业法规类。(盟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8、科技文化法规类。(盟财政局科技文化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9、经济建设法规类。(盟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0、教育法规类。(盟财政局教育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1、经济贸易法规类。(盟财政局经济贸易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2、农牧业法规类。(盟财政局农牧业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3、社会保障法规类。(盟财政局社会保障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4、工业交通法规类。(盟财政局资产管理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5、涉外财务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涉外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6、会计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会计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17、资产管理法规类。(盟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供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规类文件电子版文档,盟财政局资产管理科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类文件电子版文档)

  18、监督检查法规类。(盟财政监督所提供电子版文档)

  19、农业综合开发法规类。(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供电子版文档)

  20、非税收入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21、地方金融法规类。(盟财政局地方金融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22、政府采购法规类。(盟政府采购管理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23、农村综合改革法规类。(盟财政局基层财政科提供电子版文档)

  24、纪检监察法规类。(驻盟财政局纪检组提供电子版文档)

  25、离退休人员管理法规类。(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提供电子版文档)

  上述法规文件没有电子版的,由年鉴通讯员根据纸质文件内容打印或复制成电子版文档(包括印发时间、文号)交送年鉴编辑部。

  第七部分  财政工作大事记。 财政工作大事记类目下设置“兴安盟财政工作大事记”1个分目,分目下设置“盟本级财政工作大事记”“科右前旗财政工作大事记”“科右中旗财政工作大事记”“扎赉特旗财政工作大事记”“突泉县财政工作大事记”“乌兰浩特市财政工作大事记”“阿尔山市财政工作大事记”7个条目。(盟本级财政工作大事记由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编写并提供电子版文档,各旗县市财政工作大事记由各旗县市财政局编写并提供电子版文档,由年鉴总编辑修改、汇总、整理编录)

  第八部分  财政机构与人员。财政机构与人员类目下设置“兴安盟财政系统”“兴安盟财政局内设机构与人员”“兴安盟财政局国家公务员”“兴安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与人员”“兴安盟财政局离退休人员”“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系统及机构与人员”6个分目,每个分目下的条目设置根据2017年度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设置。

  1、兴安盟财政系统。兴安盟财政系统分目下设置“兴安盟财政系统构成”“兴安盟财政系统职工基本情况”2个条目。(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

  2、兴安盟财政局内设机构与人员。兴安盟财政局内设机构与人员分目下设置“兴安盟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名单”“兴安盟纪委派驻盟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兴安盟财政局副调研员名单”“兴安盟财政局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名单”“兴安盟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及正、副科长(正、副主任)名单”“兴安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及负责人名单”6个条目。(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

  3、兴安盟财政局国家公务员。兴安盟财政局国家公务员分目下设置“基本情况”“2017年兴安盟财政局国家公务员名录”2个条目。(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

  4、兴安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与人员。兴安盟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与人员分目下设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信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局财政监督所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财政局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兴安盟资产评估事务所事业编制人员名录”“2016年度兴安盟社会保障资金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名录”13个条目。(“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2个条目由盟财政局办公室编写,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局所属11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名录表(11个条目)由各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名录表,盟财政局办公室核对)

  5、兴安盟财政局离退休人员。兴安盟财政局离退休人员分目下设置“基本情况”“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局离退休人员名录”2个条目。(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编写)

  6、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系统及机构人员。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系统及机构人员分目下6个旗县市共计设置 66个条目。每个旗县市分别设置“财政系统构成”“财政系统职工基本情况”“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名单”“派驻纪检组组长名单”“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名单”“局机关内设股室及正、副股长(正、副主任)名单”“局属事业单位(包括苏木乡镇财政所)及负责人名单”“国家公务员基本情况(附国家公务员名录表)”“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基本情况(附工勤编制人员名录表)”“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苏木乡镇财政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分别附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名录表,包括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11个条目。(各旗县市财政局按照2016年年鉴体例编写,由年鉴总编辑进行校对编录。干部或工人任职或免职人员和调入或调出人员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为准)

  第九部分 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建设类目下设置 “兴安盟财政局党组织机构”“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局党组织机构”“中共兴安盟财政局委员会文件”“兴安盟财政系统党建工作”4个分目。

  1、兴安盟财政局党组织机构。兴安盟财政局党组织机构分目下设置13个条目(按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或撤销基层党组织机构名称设置)。主要收录2017年度盟财政局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局党组、机关党委、局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提供资料,年鉴总编辑编写)

  2、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局党组织机构。兴安盟所属旗县市财政局党组织机构分目下设置中共科尔沁右翼前旗财政局总支部委员会、中共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总支部委员会、中共扎赉特旗财政局支部委员会、中共突泉县财政局总支部委员会、中共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支部委员会、中共阿尔山市财政局支部委员会6个条目,主要收录2017年度旗县市财政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机构和组成人员名单。(旗县市财政局分别提供资料,年鉴总编辑编写)

  3、中共兴安盟财政局委员会文件。中共兴安盟财政局委员会文件分目下的条目按2017年度盟财政局党委印发的部署党建工作文件名称设置。(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提供)

  4、兴安盟财政系统党建工作。兴安盟财政系统党建工作分目下的条目根据基层党组织形成的关于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教育学习、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发展党员方面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题目设置。(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和旗县市财政局分别编写,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第十部分 共青团组织。共青团组织类目下设置“基层团组织机构”1个分目。条目根据盟、旗县市财政部门团组织机构变动情况设置。主要收录2017年度全盟财政系统团组织基本情况和盟财政局、旗县市团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团总支部、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由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和各旗县市财政局编写,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第十一部分 财政文选。财政文选类目下设置“财政调研”“财政研究” “著作”3个分目,条目根据2017年度盟、旗(县市)财政局领导谈财政或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在盟级以上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题目设置编录,包括全盟财政工作重要动态、宣传报道、评论、纪实等。(由盟财政科学研究所提供,年鉴总编辑校对编录)

  第十二部分 荣誉。荣誉类目下设置“集体荣誉”“个人荣誉”2个分目。

  1、集体荣誉。集体荣誉分目下设置“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录”1个条目。主要收录盟财政局、局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旗县市财政局2017年度获得的上级机关或团体组织授予的先进集体荣誉。(由盟财政局办公室和旗县市财政局搜集提供,年鉴总编辑编写)

  2、个人荣誉。个人荣誉分目下设置“2017年度兴安盟财政系统先进个人名录”1个条目。主要收录全盟财政系统干部职工2017年度获得上级机关或团体组织授予的先进个人称号的荣誉。(由盟财政局办公室和旗县市财政局搜集提供,年鉴总编辑编写)

  第十三部分 附录。附录类目下设置“专题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工会工作”“财政学会工作”“珠算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事迹”6个分目。

  1、专题工作。专题工作分目下的条目根据2017年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内容标题设置。(盟财政局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编写提供)

  2、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分目下设置“兴安盟财政局精准扶贫工作纪实”1个条目。(盟财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和扶贫工作队提供基础资料,年鉴总编辑编写)

  3、兴安盟财政局工会。兴安盟财政局工会工作分目下设置“工会工作概况”1个条目。(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编写)

  4、兴安盟财政学会。兴安盟财政学会分目下设置“财政学会工作概况”1个条目。(盟财政科学研究所编写)

  5、兴安盟珠算协会。兴安盟珠算协会分目下设置“珠算协会工作概况”1个条目。(盟财政局会计科编写)

  6、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事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事迹分目下的条目根据形成的兴安盟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及个人事迹经验介绍书面材料标题设置。(获得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个人编写)

  七、编辑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盟财政局年鉴编辑委员会由盟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旗县市财政局局长组成,设置年鉴编辑委员会编辑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春元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其他局领导、副调研员担任编辑委员会副主任,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各旗县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编辑委员会委员。副调研员田傧担任《兴安盟财政年鉴》主编兼年鉴编辑委员会编辑部主任,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尹继杰担任副主任,聘用王俊山担任《兴安盟财政年鉴》执行总编辑,按年度编写《兴安盟财政年鉴》。

  (二)建立编纂人员队伍。为确保按时完成编撰任务,提高编撰质量,盟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旗县市财政局指定并报送一名业务熟练、文笔较好、工作负责、认真细致的人员作为联络编辑人员,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名单、电话报送到编辑委员会编辑部,组成1支年鉴编写精干队伍。盟财政局各科室、单位科室负责人和各旗县市财政局领导要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联络编辑人员履行职责,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报送各个环节有序进行。

  (三)年鉴联络员负责编写本部门、科室、单位工作概述,按年鉴编辑要求提供所需各种资料,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搪塞和敷衍。

  (四)2017年上级部署的财政业务之外的重要专题工作和活动由对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提供。

  (五)《兴安盟财政年鉴(2016年)》编纂工作计划用十个月时间完成,即从1月到10月末结稿提交印刷厂排版;11月,年鉴总编辑配合印刷厂校对人员对鉴稿进行三审三校;12月初出书,共分六个步骤:

  一是编纂策划(2017年1月1~31日)。年鉴总编辑在对以往财政年鉴研读和借鉴内蒙古财政年鉴基础上,确定2017年财政年鉴编纂总体思路、框架结构。拟草编纂方案。

  二是制订方案(2017年2月1~28 日)。拟草编纂方案,以文件形式印发年鉴编写方案通知,明确鉴稿编写内容,召开编纂工作会议。

  三是编写鉴稿(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科室、单位、旗县市按照分工任务提供资料和编写工作概述。年鉴总编辑收集整理资料编写年鉴目录,按目录编写文稿。

  四是体例审读和编辑加工(6月1日至8月31日)。6月1日至7月31日,年鉴总编辑对组稿的资料信息选题选材、体裁运用、内容要素、记述方式进行认真审读;依据盟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旗县市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和稿件进行全面编辑加工和分类合编。8月1~31日,年鉴总编辑将审改后的稿件反馈给各科室、单位,旗县市财政局审阅认定。

  五是全书通审和统编核稿(9月1日~10月31日)。9月1~30日,年鉴总编辑对鉴稿体例、文风、语体、细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统编。10月1~31日,形成初稿提交年鉴主编审阅,编辑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鉴稿进行全面商讨评议。

  六是发稿出书(11~12月31日前)。11月初,将经过盟财政局编辑委员会同意交付印刷的鉴稿交送印刷厂家排版,由年鉴总编辑会同印刷厂家校稿人员进行三次审校核稿后印刷出版。

  七、编写要求

  (一)《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年卷的编纂要重点反映兴安盟地区的财政大事要事和重要资料、重要态势,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因此,鉴稿资料质量至关重要,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旗县市财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把编辑年鉴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提升认识,明确责任,全力支持,大力协作,以精品化、高端化、专业化、系统化为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编写好本部门和本单位鉴稿。做到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系统反映本部门和本单位工作。掌握年鉴编写特点,文题相符,言简意赅,以条目、文章为主要表现形式,采用纪实性较强的文体写作,文字规范,数据准确,特别注意不要遗漏和出现差错。

  1、各科室、单位和旗县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稿,把好资料报送关,确保质量和进度。年鉴编辑部对不符合年鉴编写要求的工作概述不录入年鉴,未按年鉴方案要求时间提供鉴稿的不予补录,漏录责任由提供资料责任人承担。年鉴资料报送质量、时效等将作为年度科室、单位以及旗县市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

  2、年鉴主笔人(总编辑)对科室、单位和旗县市财政部门提供的文稿资料认真核实校对,发现提供的文稿资料出现数字不准和错误之处,总编辑要及时同提供鉴稿资料人核实;对工作概述除改动错别字和文字不顺之处外,实际内容不予改动,据实编录。严格执行年鉴编辑工作要求和标准,提高有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力求年鉴编纂体现时代特征、工作特色、年度特点,注重资料信息的密集度和高质量,做到资料全面完整,系统整齐,文字专业,精炼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口径一致。

  3、年鉴联络员编写工作概述文稿时,应客观地叙述并进行一定的分析,主要是据实叙事,不做铺陈。素材要精选,内容要充实,语言要精炼、不讲空话、套话。应从财政部门的角度,用第三人称来写,避免出现“我们”、“我盟或我旗(县、市)”、“本(我)局”、“本(我)科”、“本(我)中心”、“我们认为”之类口语化的语句。编写工作概述时,不准涉及政治方面的问题和财政保密事项,不能夸大其词和虚构;引用政策、规定、办法等文件时,只能摘用文件名称,不能摘抄全文,要注明印发单位、日期、文号。

  4、财政工作概况采用记叙文体裁,注意文稿规范化,对情况的表述要清晰、准确。如涉及制度、规定的发布,要写清楚发文机关;文件要用全名,不得用文号代替。文中标题序号按一、(一) 1、(1)1排列,注释采用脚注法。

  5、专业术语、理论概念、法规条款、统计数字、时间、人名、地名等必须准确、具体、规范,不要有“去年”、“最近”、“目前”、“据统计”等不确定的概念。文中尽可能不用缩简语,如用,应注明其所含的内容。文字、词语、单位名称尽量不使用有可能造成误解或不解的缩略语,必须使用的缩略语要加具体说明。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用不规范和已废弃的计量单位。采用的数据,凡属预算科、国库科、盟统计局统计范围内的,一律以预算科、国库科、盟统计局的为准。

  6、文稿所用数据必须确保一致,如果在统计口径上有差别,应做必要的说明。各项数字不准留有空白,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码书写,亿以上的以亿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 2位数,万以上不足亿的以万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增长百分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先进集体、先进人物资料要注明表彰级别和日期。2017年度全盟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和先进个人名录要注明授予机关名称和获得荣誉日期。表彰级别为: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及司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厅、局、委办、社会团体,兴安盟委、行署、委办、盟妇联、盟共青团、盟社会团体、盟财政局,旗县市党委和政府。

  (二)科室、单位工作概况编写要全面反映财政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盟财政局各科室、单位在编写鉴稿时,要以2017年总结为基础,在2000字以内反映出全年工作的概况,主要围绕工作职责,叙述本科室、单位和本财政部门在职能范围内主要工作情况,内容要具体详实,重点写采取的政策、措施、做法。要从各自的业务角度充分反映2017年财政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包括一年内任务完成情况,财政资金收入、经费支出管理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要重视关注民生,尽可能详细记述与广大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资料,收集财政在环境质量、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消费、教育、卫生保健、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实用性资料,提高年鉴的实用性。

  (三)旗县市财政工作概况要反映本地区基本财政状况。基本财政状况指标包括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各项指标的计算口径应与上年保持一致。财政收入指标除反映地方财政收入外,还应反映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数。

  (四)编好2017年财政工作图片专辑。2017年财政工作图片专辑是《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形象、生动地展示2017年全盟财政的大事要事和最新改革成就,体现全盟地方特点和年度特色。科室(单位)和旗县市提供的图片资料,要能反映出财政工作亮点、特点、重点,具有代表性和存史价值。要突出兴安盟财政局与旗县市财政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全盟财政工作中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突出价值创新引领,推进结构性改革,培育新的财源和增长极,营造财政收支法治化环境。照片必须附说明文字,文字简洁、准确,写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并注明摄影作者。图片必须是电子版jpg格式,像素不低于800万。

  (五)如实记载财政工作大事记。财政工作大事记按照2016年卷年鉴体例编写。主要收录2017年度全盟财政系统重要的工作和活动、人事任免等情况,财政部门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和措施要尽可能齐全,大事记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明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文字简明扼要。2017年度内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包括:

  1、上级领导莅临盟、旗县市财政部门(包括乡镇)对财政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或考察学习。

  2、综合性重要财政会议、财政部门领导参加的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

  3、印发财政管理文件或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和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或参加的社会重要活动及重点工作组织实施。

  5、获得盟级以上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和个人表彰情况。

  6、财政机构和人事变动、局领导任免等调整情况(包括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成立及撤销时间、批准机关、文号及确定的主要职能等)。

  7、财政专题调研活动。

  (六)财政文选提供。2017年度在盟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财政理论文章和盟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报告和调研文章,要提供复印件、电子版文档,注明发表刊物名称、期数和时间,征文比赛获奖要注明奖项。2017年度盟级以上报刊杂志和重要网站刊载的宣传兴安盟财政工作动态、宣传报道、评论、纪实等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文档,注明发表刊物网站名称、日期、作者。

  附:1、《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年》编辑委员会名单

  2、《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年》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兴安盟财政年鉴(2017年)》

  编辑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刘春元

  副主任委员:唐世沨  张子富  刘洪臣  赵永旭

  潘继光  高  洪  张洪明  吕振春

  田  傧

  委   员:王  印 (兴安盟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赵学勤 (兴安盟财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杨忠智(兴安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玉萍(驻兴安盟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国志 (兴安盟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李勇伦(兴安盟财政局国库科科长)

  赵喜金(兴安盟财政局经济贸易科科长)

  朱云婷(兴安盟财政局教育科科员)

  马方宇(兴安盟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史玉梅(兴安盟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朱天增(兴安盟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科长)

  刘丽丽(兴安盟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包小玉(兴安盟财政局农牧业科科员)

  方金亭(兴安盟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

  邹兆龙(兴安盟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

  林凤云(兴安盟财政局科技文化科科长)

  黄  炜(兴安盟财政局涉外科科长)

  王海峰(兴安盟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胡  宇(兴安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科长)

  岳利才(兴安盟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张俊宇(兴安盟财政局公共投资科科长)

  郑蕴华 (兴安盟财政局基层财政科科长)

  许  哲(兴安盟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主任)

  达  呼(兴安盟财政信息中心主任)

  肖利民(兴安盟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

  王建国(兴安盟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马福全(兴安盟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逄  菲(兴安盟财政监督所所长)

  苏  华(兴安盟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尹继杰(兴安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孙卫星(兴安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人)

  宋  红(兴安盟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李久生(科右前旗财政局局长)

  张  林(科右中旗财政局局长)

  潘  博(扎赉特旗财政局局长)

  宋泽海(突泉县财政局局长)

  王蕴玲(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董兰芳(阿尔山市财政局局长)

  王俊山(兴安盟财政局退休干部)

  年鉴编辑部

  主        编:田  傧

  编辑部主任:田  傧

  编辑部副主任:尹继杰

  总   编   辑:王俊山

  附件2

  《兴安盟财政年鉴》联络员名单

  杜桂荣(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周家富(盟财政局办公室)

  周可超(盟财政局办公室)

  吴  皓(盟财政局党委办公室)

  王玉萍(驻盟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刘  砾(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李  哲(盟财政局预算科)

  付  瑜(盟财政局国库科)

  魏小平(盟财政局综合科)

  呼伊日格其(盟财政局会计科)

  朱云婷(盟财政局教科文科)

  姜婧宇(盟财政局涉外科)

  包小玉(盟财政局农牧业科)

  杨  月(盟财政局条法税政科)

  陆  阳(盟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张  伟(盟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刘  喜(盟财政局公共投资科)

  任晓博(盟财政局经济贸易科)

  张桂莲(盟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毕雪峰(盟财政局地方金融科)

  王  磊(盟财政局基层财政科)

  贾  丹(盟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刘  涛(盟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

  韩晓林(盟政府采购管理科)

  赵丽娟(盟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张殿和(盟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魏志忠(盟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张明明(盟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

  尹继杰(盟财政科学研究所)

  张  倩(盟财政信息中心)

  赵金萍(盟财政监督检查所)

  张  宇(盟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关晓晶(盟财政预算编审中心)

  孙卫星(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刘春光(兴安盟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刘  浩(科右前旗财政局)

  刘峰文(科右中旗财政局)

  王晓明(扎赉特旗财政局)

  韩  伟(突泉县财政局)

  刘  伟(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赵  贺(阿尔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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