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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调研课题选题的通知

来源:三级单位 作者:财研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分享到:

  兴安盟财政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调研课题选题的通知

  兴财办[ 11]

  各旗县市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调研报告和2018年度调研课题选题的通知》(内财办[2018]356号)的要求,要大力弘扬调查研究之风,充分发挥财政调研服务全局、服务改革的重要作用,鼓励以优秀成果支撑科学决策,结合我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报送。

  一、按照财政厅的要求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调研选题1-2项。

  二、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结合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和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调研选题1-2项,并明确课题题目及课题负责人。

  三、各旗县市财政局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自拟1-2个题目,经审阅后确定最终题目,以避免各旗县市重复调研。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选题报送至财政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姚楠

  电话:0482-8234607

  邮箱:xamcys@163.com

  兴安盟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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