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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室 作者: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分享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各科室(单位)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节假日期间,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礼品、微信红包等不正之风问题。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科室(单位)要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开会动员、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职工提要求、打招呼,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局机关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盟委行署相关规定的老问题和新变种,坚持从严执纪,对于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34610

  监督投诉邮箱:mczjjgjw@126.com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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