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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室 作者:会计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4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财政局、盟直各主管部门(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9]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兴安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旗县市财政局、盟直各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请速将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安排部署到所属各预算单位,以便所属各预算单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上报程序为:

  (一)基层单位务于2019年4月5日前报送至主管部门;

  (二)各旗县市财政局汇总单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三)各旗县市财政局、盟直各主管部门(单位)(包括盟法院和盟检察院)务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兴安盟财政局(会计科)。电子邮箱:zhzxacz@163.com

  二、报送形式

  各旗县市财政部门、盟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盟财政局(会计科)报送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即:报送利用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文件上报。

  三、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下载网址

  请各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9]74号)要求,于2019年1月15日后,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下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

  四、报送结束时间

  全盟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对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督促上报,仍未上报的,将对未上报单位进行通报。

  五、其他要求

  各旗县市财政局、盟直各主管部门应将以下内容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总体情况”中加以说明。

  (一)已报送(汇总)预算单位的数量,已报送数量占应报送(汇总)数量的比例;

  (二)未报送单位数量、单位名称,未报送的原因;

  (三)为了便于各预算单位下载填报软件,兴安盟财政局(会计科)已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下载,放到“会计工作”QQ群中,文件名“2018年内控”;

  (四)财政厅文件中的“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1)”、“2018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2)”均放在QQ群文件名“2018年内控”中;

  (五)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六、特别说明

  各地区、各主管部门要按照2018年度决算的报送单位数,汇总报送内控报告的编报工作;

  联系人:周汉志   联系电话:0482—8234668

  电子邮箱:zhzxacz@163.com

  兴安盟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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