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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期间提供电力保障的函(兴财会[2019]9号)

来源:科室 作者:会计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分享到:

  国网兴安供电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转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会评〔2019〕1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无纸化考试工作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14日进行。为充分考虑考试期间可能造成电力中断的各种因素,确保兴安盟考区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望贵单位在考试期间,全力保障对兴安盟考区考点(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的电力供应为盼。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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