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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兴财会[2019]10号)

来源:科室 作者:会计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分享到:

  第一条 为妥善及时处理好考试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积极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兴安盟考区按照《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方案》(内财会评〔2019〕1号)要求,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会计资格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考区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三条 本预案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会计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兴安盟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兴财会〔2019〕8号)统一领导,考点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和问题,要准确研判其性质、程度、范围等因素,积极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考点办公室做到反应快速,报告及时,及时有效。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考点办公室人员要迅速到位,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和处理。

  第四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会计资格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会计资格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突发情况。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和结果以及会计资格考试的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经过妥善处理,考试可以正常进行并不影响会计资格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以及考试中出现的个别问题、个别现象。

  第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一)由于服务器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导致考试无法如期举行;

  (二)考试开考后考场因计算机出现病毒、考试软件或网络出现故障导致大范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

  (三)发生自然灾害(如:发生火灾等)导致对考试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第六条 一般事件包括:

  (一)考试即将开始但因网络故障无法访问考试服务器导致考生无法正常登录;

  (二)考试期间突然断电、停电;

  (三)考试期间,由于考生操作失误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四)其他对考试有一定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 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考点主任立即向考试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考试领导小组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与考场沟通,制定合理的解决办法,由考点办公室组织具体实施。

  在发生突发性火灾时,监考人员发现应及时上报至考务办公室,并撤离考生前往安全地带。并配合巡视人员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源。

  第八条 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考点主任、巡视和主考共同协商处理。

  第九条 发生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由考点办公室根据不同情况,上报考试领导小组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考点办公室和考场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关于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考点办公室进行解释、解决并报考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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