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放权授权力度,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兴安盟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工作实际,现制订《兴安盟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单中,审批审核事项为18项,备案事项20项,责任事项16项。请各监管企业依照《清单》规定,严格履行相关重大事项向国资委报审报备工作程序,推动完善企业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制度和工作衔接。
附件:1兴安盟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
2.兴安盟国资委出资人备案事项清单
3.兴安盟国资委出资人监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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