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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来源:科室 作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0]1112号)和《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第二批)分配建议的函》(兴林草函[2020]281号)文件,现就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2947万元。具体支持项目、地区、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附件1.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第二批)

      2.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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