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兴安盟财政局工作计划,我局将于2022年6月28日至7月22日派出检查组对盟直部门国有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为确保检查工作公开、透明,扩大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和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兴安盟财政局组成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小组,对盟直部分国有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
(一)会计人员的配备、岗位设置的情况;
(二)检查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的管理情况(以2021年度为主,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检查《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单位
(一)兴安盟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兴安盟农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兴安盟荣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五)兴安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兴安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包小玉
成员:周汉志、刘涛、张梅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82-8234059
特此公示
兴安盟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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