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检查依据和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兴安盟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第六条规定,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兴安盟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方式。
四、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于2023年9月1日财政检查通知书下发之日开始。
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兴安盟财政局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黄炜 周家富
联系电话:8234903
兴安盟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