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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助力精准扶贫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分享到: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实施精准扶贫,让所有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为此,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精准扶贫的投入力度。从前些年的资金投入看,扶贫资金通过不同的渠道下达,条块分割导致扶贫资金难以统筹使用,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如何集中使用好扶贫资金,如何解决财政自给率过低等,已成为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难题。

  一 、我盟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情况

  2016年10月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的统一部署,我盟开展了贫困旗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2017年度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为13,0157万元,已支出43,347万元,占比为33.5%。涵盖的项目主要为产业发展项目、农村基础设施等,使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二、工作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合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工作具有改革的前瞻性和复杂性,涉及部门多,触动利益大。各旗县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县市扶贫办,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得稳、整得好、整得有效。

  三、科学编制方案,确保项目落实。各旗县市扶贫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精准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经旗县市政府常务会审批上报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为确保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每年可进行两次调整。同时,为确保项目能够更好落地,各地根据本地贫困程度和脱贫时间任务,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融合行业部门规划要求,按照“成熟一个,入库一个”的原则,建立了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投资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

  四、建立工作机制,争取各方支持。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争取多方支持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坚持“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县抓落实,统筹使用”,充分调动旗县市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资金整合由旗县市政府主导、各涉农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征求涉农部门对年度扶贫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各部门实施主体责任,避免因资金整合导致部门职能任务无法落实,得到各涉农部门的大力支持。

  五、加强监督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制定下发了《兴安盟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各旗县市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统筹整合资金统一规划管理,明确部门分工、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等,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机制,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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