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解决旱灾地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17〕1493号)文件精神,近日,盟财政下达2017年自治区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27万元。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口粮短缺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各地要将自治区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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