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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发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来源:三级单位 作者:监督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分享到:

  兴安盟财政局发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按照《兴安盟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七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兴安盟财政局内控委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内控办积极工作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不懈努力,截止2017年10月,29个科室(单位)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内控委统一审定后发布实施。

  在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工作中,兴安盟财政局以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目标,遵循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认真排查风险点,进行制度重建,为工作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一、全局动员,广泛参与制定内控操作规程。局领导对此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内控操作规程制定工作,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各科室(单位)认真梳理各自业务流程,明确科室职责、岗位职责,深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按时完成了本单位各项主要业务的操作规程。通过全系统内控操作规程的拟订,既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刻的内控知识教育,又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遵守制度、敬畏规则的自觉意识。

  二、明确内控管理框架,建立权责清晰的内控体系。内控操作规程以风险防控为目标,以流程控制为主线,内容涉及29个科室(单位)主要业务流程。每项流程均明确规定了各业务事项的关键控制环节、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及防控措施,做到了条理明晰,政策性和操作性强,实现了科室职能完善,责任落实到岗,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业务运行风险防控能力。

  三、多级审核,严格把关。各科室(单位)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程序,形成了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领导再审、内控办把关、内控委员会审定的四级审核流程。各科室(单位)按照统一模板初步制定内控操作规程后交内控办审核,内控办按照内控制定统一要求核查要素的齐全,内容的完整性、相关性等,核查后返各科室(单位)。各科室(单位)按要求修改后再交内控办,内控办再进一步核查,核查后返各科室(单位),经过多轮的核查,最后定稿,领导签审,报内控委审定。

  四、查遗补缺,对新增业务全覆盖。我局十分注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对完善当前风险防控的核心作用,深度挖掘潜在的风险点,要求实际操作中加强对关键环节的防控,提升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针对财政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将财政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等重大改革事项的风险防控,列入操作规程重点内容,高标准、严要求、细推敲,研究规范业务流程,细致查找风险点,有的放矢提出防控措施,实现了重点业务和新增领域全覆盖。29个科室(单位)共查找出风险点1865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11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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