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兴安盟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三级单位 作者:监督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分享到:

  兴安盟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2017年,兴安盟财政局克服起步晚、基础差、经验少等困难,化压力为动力,统筹推进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环节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考核办法,指导旗县市和预算部门有效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推动绩效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首先,成立兴安盟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其次,加强内部联系沟通,要求各业务科室2017年至少完成两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章立制抓基础,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为促进盟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考核旗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提高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2017年10月份,兴安盟财政局相继制定《兴安盟盟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程》、《兴安盟财政局对旗县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兴安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改变了我盟绩效评价无章可循的局面。

  三是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以兴安盟行政公署名义出台了《兴安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和《兴安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暂行)》。规范和细化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明确绩效目标管理的原则、范围和方法。增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财政资金的刚性约束,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

  四是加快智库建设,提高绩效评价成效。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筛选入库专家和中介机构,专家专业涉及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等12个领域,最大限度地集中优质社会专业资源,第一批已征集70名绩效评价类专家。同时从严格准入门槛、规范管理选用等方面入手,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5个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制定出台《兴安盟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兴安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有利地强化了预算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聘用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公信力。

  五是稳步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盟本级197个预算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基本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各预算部门按程序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提供绩效目标编报基础数据资料。财政部门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2017年纳入目标管理的盟本级项目支出金额1.3616亿元。组织开展盟本级预算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预算部门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的监控和自评。财政部门按照“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原则,开展重点跟踪监控和财政再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计划选取4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8亿元。要求盟直预算部门在编制2018年预算的同时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部门预算一同上报,一并审核。系统升级后,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内容已经嵌入了财政一体化系统,并增设了监督审核权限,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网络化。

  六是加强对旗县市和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做好预算绩效培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17年8月3日和11月16日举办了二期全盟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从新预算法下的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概念入手,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解了绩效评价的相关操作程序,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填报与绩效指标的设计等基本方法进行了专题培训。盟直各部门、各旗县市财政局、乌兰浩特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及局业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6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参会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加深了相关理论知识和业务流程的理解,有利地推动了本部门和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路兴安盟财政局 电话: 0482-8234521 传真: 0482-823452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2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