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制定出台第三方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管理办法
为推进我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和规范有序,我局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准入门槛、规范管理选用等方面入手,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并结合我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兴安盟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兴安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对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资格管理、享有权利义务、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预算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聘用管理和服务质量,有利地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