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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首例申请清洁能源贷款成功

来源:科室 作者:涉外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分享到:

  兴安盟首例申请清洁能源贷款成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公益性领域征集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通知》(内财投【2017】134号)文件要求,兴安盟积极争取到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贷款6,800万元,用于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此项贷款将用于支持兴安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笔贷款6,800.00万元已于2018年2月14日拨付到企业帐户。项目贷款资金目前尚未启用,计划购买2台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3000米管网建设、1座供热能力150万m2换热站。汽轮发电机组已与杭汽中能汽轮机有限公司签订购置合同,管网建设、换热站建设计划于2018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2019年10月投入运行使用。

  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十分显著。通过利用生物质进行发电、供汽供热,一方面可以减少秸秆的无控燃烧或丢弃腐烂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可替代华北区域电网中化石燃料电厂发电,以及替代燃煤锅炉的供汽供热,减少化石燃料消耗,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项目预计年均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5.8万tCO2e。本项目年利用秸秆作物23.53万吨,1吨秸秆的价格在220元左右,可每年为农民至少增收5,177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00人。同时可以带动当地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等服务业发展。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即可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又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于促进当地农民收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也十分乐观。年发电量18,492万度,每度电0.66元;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取暖费23.72元(居民);供热量640,300吉焦,每吉焦35.40元;灰渣量47,000吨,每吨88.50元;产品为不含税价格。年收入合计为17,327.61万元。三年累计收支余额为7,371.73万元。

  该项目的申请成功,加快了我盟低碳经济发展,提升我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扩大供热能力,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满足不断增加的供热需求。同时也将给我盟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带来可参照的成功经验,加快我盟清洁能源项目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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