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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助力村集体经济

来源:科室 作者:基层财政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分享到:

  为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激发农村牧区发展活力,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要求,我盟已下达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财政资金共计2838万元,其中:下达中央资金2250万元,下达自治区级资金588万元。

  兴安盟财政局综改办要求我盟各旗县市要严格合理制定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规划,以点带面,均衡发展,总结以往经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调动农牧民积极性,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投入的多元和长效机制,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民地置业等多种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扶贫助困等方面支出,实现良性循环,建立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务实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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