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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制定兴安盟金融支持创业就业贷款项目贴息工作操作流程

来源:科室 作者:地方金融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分享到:

  为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金融支持创业就业政策措施》,推动3年发放30亿创业就业贷款工作,提高兴安盟地区劳动者就业机会和居民收入水平,发挥金融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助力作用,兴安盟财政局制定了《兴安盟金融支持创业就业贷款项目贴息工作操作流程》,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

  《兴安盟金融支持创业就业贷款项目贴息工作操作流程》明确规定了贴息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标准是个人创业贷款给予3个点的贴息,小微企业贷款给予2个点的贴息;资金来源是盟里和发放地区按3:7分配;贴息资金拨付程序是经办银行先收取利息,每季度末按类别和地区分别登记、汇总、核实贷款情况,并出具贷款情况表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签章后送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经办银行收到财政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再按标准返给贷款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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