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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科室 作者:资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分享到:

  为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兴安盟从201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至今已将三月月报上报完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工作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为依据进行编制。单位范围包括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资产范围为每月月末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反应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重点关注资产的情况。

  开展资产月报编制工作,对于动态了解国有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解决,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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