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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保证补贴资金尽早兑付到位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分享到:

  为认真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2019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平稳推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按照《兴安盟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业厅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2018年各旗县市和盟农场局农业“三项补贴”工作发放情况,盟财政局近要求各旗县市及盟农场局认真核实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按照盟财政局、盟农牧业局印发《兴安盟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各旗县市和盟农场局原则上以本地农业税改革前的计税面积为基数,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并要求各旗县市和盟农场局高度重视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要在稳定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和进一步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加快和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进度。请各旗县市和盟农场局早行动、早安排,按照要求核实面积,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在自治区要求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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