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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真抓实干 努力实现兴安盟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三级单位 作者:财研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日 分享到:

  今年以来,兴安盟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兴安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2019年全盟财政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为全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财政收支实现稳定增长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7%,同比增加5.4亿元,增长32.4%。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完成15.5亿元,同比增加5.7亿元,增长59.2%。非税收入完成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同比减少3,927万元,下降5.7%。政府性基金收入(剔除社保基金收入)累计完成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4%,同比减少8,375万元,下降1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4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9%,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8.5%。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社保基金支出)累计完成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8%,同比减少5,486万元,下降9.3%。

  二、全力保障社会民生

  上半年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5%、“八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5%,同比分别增长2.9%和9.9%。支出增幅较大的项目有,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5.6亿元,同比增长63.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7.6亿元,同比增长25.2%;教育支出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24.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1.5亿元,同比增长7.1%;农林水支出完成30.6亿元,同比增长3.2%。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扶贫支出同比增长38.5%,污染防治支出同比增长71%。

  三、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落实好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将减税红包发放给企业和个人,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更好地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截止6月末新增减税降费减免税额1.86亿元,社会保险费新增减免0.11亿元,个人所得税同比减收0.95亿元,下降49%,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影响,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分别下降34.2%、53.7%、和8.5%。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明显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成长,培植涵养财源。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合理推进盟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政府财力得到有效整合,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全盟范围内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延伸改革,启用电子对账,会计档案电子化,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电子备案子系统。在2019年6月1日实现三个子系统同步上线运行,完成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流程。

  创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体制机制和办法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五、助力脱贫攻坚

  上半年,上级共下达兴安盟扶贫资金12.79亿元,比去年全年增加0.9亿元,增长7.5%。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 2019年全盟共计划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达12.9亿元,目前已整合资金6.4亿元,支出5.1亿元,形成了“多个龙头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积极督导做好扶贫资金分配和动态监控系统录入工作,确保资金加速流向扶贫领域。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兴安盟财政局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建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确保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

  六、加强党的建设

  2019年兴安盟财政局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注重发挥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每两周学习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运用“学习强国”APP软件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崇尚学习、主动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

  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环境。深入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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