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我盟召开了由盟财政局、发改委、银监局、农发行四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兴安盟执行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情况通报及2019年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上报情况”。
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建立初衷就是为积极推进市场化收购资金供应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指在全盟范围内由政府适当出资,引导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缴存于贷款银行账户,为粮食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专门用于防范玉米市场化收购贷款风险的基金。从资金来源看,盟旗两级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出资。参与企业用自有资金出资,贷款银行原则上按企业实际缴存到位额度的10倍左右,具体贷款放大倍数,由贷款银行根据企业信用评级、盈利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企业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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