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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储备工作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6日 分享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储备的通知》(内财农〔2020〕385号)文件要求,兴安盟财政局积极指导、协调各旗县市财政部门和盟农牧场管理局,克服机构内部职能调整、科室业务变动等影响,开展2020年度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前期论证和储备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按照规划,围绕公益性、村民急需急盼、受益主体是广大农牧民储备项目。在项目储备工作中,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直接关系到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这项大事做实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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