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了使阿尔山市明水镇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效地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适应城镇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内财资环〔2019〕)1740号,兴安盟财政局近日下达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水污染防治资金291万元,重点用于明水河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和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实施,将改善居民饮用水安全,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指数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对改善我盟水源地水质,合理保护水源地,提高城市供水安全性,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供水的安全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