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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兴安盟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兴安盟财政局 作者:绩效管理和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加快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 全过程、全覆盖管理体系的建成。由自治区财政厅政法处副处长 、二级调研员皇甫俊带队,司法厅、财政厅、中介机构(天园绩效)组成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政法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兴安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8月12日,评价组在兴安盟司法局和兴安盟政法委召开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进场见面会,对本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并要求各旗县市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紧抓绩效结果运用这一“落脚点”,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月12日至8月17日,评价组先后深入6个旗县市对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实地评价,通过听取汇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扎旗、中旗社会综合治理听取了相关汇报,查看了总结资料,了解了项目实施情况,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兴安盟财政局将突出评价重点、强化激励约束,将本次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绩效管理考核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坚决贯彻“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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