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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助力“两件大事”提供财力保障

来源:政策研究科 作者:盟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分享到:

  今年以来,兴安盟财政局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努力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全力推动兴安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加强财源建设,为落实两件大事强根固基。推进财源建设,提升保障能力,是财政管理的永恒课题。我们始终着眼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税收贡献能力,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1-7月份,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4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44亿元,同比增长30.1%;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8.98亿元,同比增长18.4%,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支出端延续前置发力。同时,全面梳理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资金配置和工作布局,立足我盟实际,找准落实“两件大事”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结合点,1-7月份,全盟累计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48.27亿元,同比增长11.3%,“两件大事”年度重点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积极强化资金统筹,为推进“两件大事”凝心聚力。我们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本级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加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除“三保”、化债、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外,其余全部可用资金全部向落实两件大事聚焦,形成保障合力。在五大任务方面,承担盟级五大任务23项,制定资金责任分工台账,截至目前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31.37亿元,涉及债券资金4.81亿元。其中,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62亿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11亿元;安排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25亿元支持科右中旗肉牛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项目正在按旗县、行业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盯跑上报自治区,争取入选自治区项目库;全面启动300万亩中国北方多树种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200万亩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正在研究支持政策和资金渠道,统筹安排上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0.91亿元,用于完成木本油料10.37万亩、经济林及林下经济21.99万亩、其他人工造林1.48万亩的建设任务;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工作,着手起草《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奖补管理办法》;支持“三北”六期和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谋划储备三大类84个项目,总投资627.75亿元;乌兰浩特市斯力很镇、阿尔山市白狼镇成功争取到2023年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获得奖补资金1598万元。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已筹集各类资金4.87亿元,实施52个项目,全力打造兴安盟一流边防线。围绕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为盟城投公司注资3000万元,与中广核风电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展5万千瓦风电项目;盟本级安排碳汇开发前期工作经费280万元。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争取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22亿元、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资金2.91亿元、耕地轮作资金2.61亿元、草原生态奖励补助资金2.51亿元。围绕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超调资金3.76亿元、安排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亿元、盟本级安排资金0.9亿元、争取资金0.43亿元,支持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争取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0.58亿元,支持阿尔山机场顺利运行。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方面,坚持做任何工作、办任何事情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力争取上级补助政策资金8.27亿元、盟本级安排资金0.27亿元、安排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1亿元,努力争当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排头兵。

  积极发挥政策效能,为办好“两件大事”提质增效。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究绩效”的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真正把钱用到紧要处。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在2023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时,拟选定其中80%涉及两件大事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综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激励约束挂钩机制,根据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盟本级在安排2023年预算时压减项目11个、资金136.3万元;严把财政资金的第一道关口,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备要件,开展部门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61个、资金5.12亿元,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项目3个、资金1405.8万元;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管理,盟本级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线下审核,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入库项目168个,不予入库项目117个,不予安排资金5.42亿元,资金审减率11%。围绕服务保障“两件大事”,今年以来开展预算、政府采购、结算评审项目108个,报审金额3.02亿元,核定2.48亿元,核减不合理资金0.54亿元,核减率17.82%。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已建立与纪委的联通互动机制,从各自专业角度发现问题线索,推动监督成果共享共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盟本级5家行政事业单位、2家监管国有企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检查,严肃查处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出台《兴安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全盟财会监督框架体系和重点举措,着手构建具有兴安特色的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资产债务等“1+N”监督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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