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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在全市全面实施电子票据

来源:旗县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分享到: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在全市全面实施电子票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2017年末,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召开全市各执收、执罚单位电子票据培训会,2018年1月起全面实施电子票据。

  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乌兰浩特市财政局非税科主要做出以下措施。

  一、逐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对财政票据申请、印制、登记、入库、核发、出库、使用、缴库、保管、核销、审验、销毁等实行全程监管。系统管理范围涵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具有电子开票、自动核销、资金监管、统计分析等功能。建立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流管理平台,实现财政票据电子信息防伪,实现与收入收缴、银行、国库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满足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财政票据管理需求。

  二、全面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经过对全市各执收、执罚单位的业务培训,各单位已经对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完成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整合、开发、测试工作,并对业务员进行了业务实操技能的培训。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流程。乌市财政局根据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等新特点、新要求,研究制定新的管理流程,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积极适应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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