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阿尔山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工作,利用全市财政工作调度会、座谈会等机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议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执法程序
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公开,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财政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了问责制度和综合考评制度,让财政工作在制度约束下进行。
五是加强机关建设。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和先进型机关建设办法,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办法,认真落实学习教育,注重财政干部党性修养的提高;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由内到外”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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