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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圆满完成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

来源:旗县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分享到:

    为促进乌市地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结构调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关于完善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财经贸〔2020〕14号)文件要求,乌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在各相关乡镇办事处及各科局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下, 10月9日我市圆满完成了2020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我市2020年共发放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2097.87万元。其中:

    1、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2080.30万元,补贴面积31.98万亩,补贴标准65.05元/亩,补贴资金发放涉及7个乡镇办事处,补贴惠及1.37万农户。

    2、发放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14.14万元,补贴面积601.9亩,补贴标准235元/亩,补贴资金发放涉及4个乡镇办事处, 17个嘎查村,补贴惠及70个农户。

    3、发放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3.43万元,补贴面积231.39亩,补贴标准148.02元/亩,补贴资金发放涉及4个乡镇办事处,7个嘎查村,补贴惠及45个农户。

        在开展该项工作的过程中,我市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了乌兰浩特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切实保障了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利益。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乌兰浩特市2020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20〕45号),使补贴发放工作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程序有序开展工作。

    三是统筹协调、明确分工。由于生产者补贴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在国庆长假前后,为保证生产者补贴及时发放各成员单位加班加点、各司其责,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利完成了补贴发放工作。

本次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顺利结束,对我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户家庭经济收入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明年的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中,我局将更加积极的开展各项工作,争取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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