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厕所建设项目)的通知(兴财行[2018]82号)

来源:科室 作者:行政政法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分享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厕所建设项目)的通知》(内财行〔2018〕148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旗县(市)2018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支出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60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科目。该项资金属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资金,全区较上年增加17.3%。

  请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6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旅游局转发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行〔2009〕1303号)以及《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文〔2016〕40号)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请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十项措施的通知》(内政办法〔2017〕47号)以及自治区支持扶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精神,用于贫困旗县的资金政府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试点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由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指标登录、动态监控等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公开要求,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

  附件:

  兴财行(2018)82号分配表.xls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路兴安盟财政局 电话: 0482-8234521 传真: 0482-823452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2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