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京蒙扶贫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19]802号)文件及兴安盟京蒙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经盟领导批示,现下达你旗县市2019年第二批京蒙扶贫协作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建设,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北京市财政局已经列支,各级财政无需列收列支。
为提高京蒙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区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北京市扶贫支援办关于印发《京蒙扶贫协作资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134号)规定,迅速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同时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坚决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滞留现象,资金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