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及盟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兴财社〔2019〕24号)

来源:科室,社保科 作者:社会保障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7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社〔2019〕2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自治区及盟级财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及盟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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