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盟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兴财社〔2019〕29号)

来源:科室,社保科 作者:社会保障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12〕57号)、《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兴署发〔2016〕141号)及《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兴署办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盟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各地根据年初核定的任务数,足额安排本级预算资金,会同上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9号—2019年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盟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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