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统筹剩余资金的通知》(兴财农[2019]101号)

来源:科室 作者:农牧业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分享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统筹剩余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1270号)文件,经盟领导批示,现下达你旗县市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统筹剩余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北京市财政局已经列支,各级财政无需列收列支。

  相关旗县及单位要严格执行兴安盟培训管理相关规定。同时要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坚决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滞留现象,资金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附件:101号文-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统筹剩余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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