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各地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将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盟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支出。资金使用后按支出方向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二、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真正受益。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请根据附表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入相关科目。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路兴安盟财政局 电话: 0482-8234521 传真: 0482-823452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2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