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各地顺利开展贫困人口转移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2019年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盟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盟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政策措施》,“十三五”期间,每年开展贫困人口转移职业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需要每人食宿补贴资金800元,此项资金由盟旗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即:盟级财政每人补助240元,旗县级财政每人补助560元。
二、请各地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各项工作。
三、此款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06项“社会发展”科目。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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