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兴财建【2020】18号)

来源:科室 作者:经济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日 分享到:

相关旗县市财政局:

  为了做好2020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19﹞1642号)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93号)文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预拨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现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9897.2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你旗县市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项目代码:Z135080000029;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请相关旗县市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旗县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34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相关工作。

  三、各旗县市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其中分配给贫困地区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地区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各旗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四、请各旗县市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各地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识别及其改造意愿的确认,并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中央财政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电话:0482-823462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路兴安盟财政局 电话: 0482-8234521 传真: 0482-8234521 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财政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2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2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